清朝嘉慶年間的真實案例 知府用一塊石頭巧破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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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則發(fā)生在清朝嘉慶年間的真實案例。嘉慶某年湖南某州牧押運一批銀餉到省城長沙,抵達(dá)番薯,拆開所有包裹的硝皮袋子兌驗,有一個硝皮袋子里裝的居然全是石頭,數(shù)百里銀子竟然不翼而飛。
州牧大駭,拘拿搬運銀餉的夫役審訊而無一人承認(rèn)盜取。搜査之下,只在一個夫役的里衣中搜得銀子十余兩;該夫役供系親戚托購物件的。州牧不信,屬當(dāng)?shù)乜h令將那夫役囚系獄中,每隔一天就提出來拷問一次。夫役經(jīng)不起幾次拷問,就含淚承認(rèn)是他盜取的。不久,那受刑的役夫病死獄中;家屬聽到噩耗,悲憤之下赴省上控。
湖南省巡撫接到案情后,將此案交給了長沙知府沈廷瑛來審理,他向來以精干著稱。沈廷瑛仔細(xì)閱過案卷,思索良久,乃取隨案卷送到的硝皮中的石塊一再檢視,并傳集搬運硝皮袋的夫役問道:“從某州到省會若干路程?”夫役曰若干程。
沈廷瑛再問所經(jīng)旅店若干所,對曰若干所。沈廷瑛又問:“這些旅店的地點都記得嗎?”夫役們說都記得。沈廷瑛頓時欣喜道:“你們都記得,此案可以平反了?!彼煜蜓矒嵫檬鹫垳?zhǔn)數(shù)日假,第二天車載硝皮袋中的石塊,命夫役帶路,沿某州原路進(jìn)發(fā)。湖南地多山石,沈廷瑛出了城門,就徒步行走。路途中,沈廷瑛見到與硝皮袋中有些相類之石總是撿起來加以比較并放進(jìn)車中;凡是遇到旅店,在其店里店外的地上尤為注意。沈廷瑛的這一行動不免引起夫役們的私議,但也莫喻其意。一天,投宿一處旅店,行裝既卸,夫役們都安歇了,沈廷瑛則出步戶外。
沈廷瑛俯察周圍地上,在旅店屋后瞧見一石,審視再三,當(dāng)即藏進(jìn)了袖子里。第二天早晨,沈廷瑛命人傳喚店主來見他,笑著對夫役們說:“你們今天看我審石?!钡曛械穆每吐犝f審石,頗為詫異,都來觀看。這時,沈廷瑛即喚夫役將沿途所拾之石與硝皮袋中之石陳列桌上,逐一比較而問眾人道:“一樣嗎?”有的說有點相類,有的說不相類。沈廷瑛徐徐從袖中取出一石,放到桌上,再問眾人是否一樣,眾人一瞧,都說一樣。
沈廷瑛又問店主是否一樣,店主也說相類。沈廷瑛微微一笑,問店主道:“那么,這塊與硝皮袋中相類之石何以出在你家屋后?店主色變,無以為答。沈廷瑛忽地怒眉斥道:“你竟用你屋后之石掉換了銀餉!”店主一陣哆嗦,俯首認(rèn)罪。原來,店主是在州牧解餉投宿其店時,半夜乘人不備,下手盜出的。
事后,有人問及沈廷瑛何以知道硝皮袋中之石為旅店屋后之物,沈廷瑛說:“大凡路中之石光滑者多。我見硝皮袋中之石有蟲窩,這就絕非路途上所能有的。再說當(dāng)日解餉所能駐足的惟有旅店,所以,我把硝皮袋中的石頭與那旅店屋后之石比較,果然跟先前推測的一樣,那店主是以石易銀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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