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文化—湖湘名人—樊錐
(1872-1905)
南學會邵陽分會會長,湖南不纏足會董事。
清邵陽縣人。字春徐,又字一鼐。生于同治十一年(1872)。家貧。少好學,受知于學使張亨嘉,為縣學諸生。不久,就讀于長沙城南書院。時值變法維新運動興起,因其涉獵諸子,旁證西學,于所作課藝中,倡言“攬子墨之流,證歐羅之續(xù),總絕代之殊尤,辨章乎宏錄”,為學政江標所稱賞。光緒二十三年(1897)選拔貢。同年八月,長沙湖南時務學堂創(chuàng)立,他又上書湘撫陳寶箴,建議“開拓用才之術”,“不忤狂言,其通者取之,其不通者容之”,以“轉移風化”。
光緒二十四年(1898)正月,南學會在長沙開講,樊錐旋即在邵陽組織南學會分會,被舉為分會會長。他手訂邵陽南學會分會章程,主張對“一切拘迂狹隘之見,概宜屏除”,“力除一切浮華囂張之習”,提倡民等之說。其舊時同學蘇輿見之,乃撰《駁南學分會章程條議》,攻擊他倡“平等邪說”,是“無尊卑親疏”,呼吁南學分會對他予以“處治”。樊錐持之益堅,并表示“生死不能奪其志,貴賤不能換其幟”。同年二月十五日,《湘報》創(chuàng)刊,他為主要撰稿人之一。先后在《湘報》上發(fā)表《開誠篇》、《發(fā)錮篇》、《勸湘工》等文,持論激烈,傳誦一時。提倡資產(chǎn)階級民權、平等和立憲之說,要求將“一切用人行政,付之國會議院”,“使人人有自主之權,人人以救亡為事”。他主張維新不能只靠少數(shù)人,要啟迪民智,造就眾多新人,說:“天下之理,天下公之,天下之事,天下公之”,“如欲存中國,則不可不和眾,不可不多人”,否則“積習于下,而新者一二,不新者千百,阻之者又億萬”,如是變法維新即不能奏效。他還提出變法維新要徹底:“一切繁禮細故、猥尊鄙貴、文武名場、惡例劣范、銓選檔冊、謬條亂章、大政鴻法、普憲均律、四民學校、風情土俗,一革以前,搜索無剩,唯泰西者是效?!焙粲酢按笈d藝學,眾建學堂,宏創(chuàng)工廠,當購機器,廣選西法,多聘西師”,以發(fā)展中國民族工業(yè)。并認為工是“勸商之本”,只要“工藝能盛”,自然“貨可不洋”,可以抵拒“洋貨”之傾銷。又憤怒斥責“傲然自大,頑冥不靈”的“群寮”、“群丑”和“深閉固拒”的封建頑固派,抨擊其“礙事梗議”,“稍有新政新學,必萬端阻撓,萬端梗塞,使之已行者撤,將行者歇,未行者缺”。提出應該將此類“死人”“網(wǎng)羅凈盡”,不能讓其“控制生人”。
同時,樊錐與熊希齡、譚嗣同等發(fā)起組織湖南不纏足會,提倡婦女放足,革除千百年來婦女纏足舊風俗,以振興國家,解放婦女。并擔任董事。此議頗得社會支持,一時在《湘報》上題名加入不纏足會者即有數(shù)千人,不少州縣都成立分會。
樊錐在湖南維新運動中言行激烈,遭到封建守舊分子忌恨。王先謙、葉德輝及其門弟子等勾結邵陽劣紳,攻擊樊錐為“首倡邪說,背叛圣教,敗滅倫常,惑世誣民”的“亂民”,將其驅逐出境。不久,戊戌政變發(fā)生,因匿處深山,幸免于難。
光緒二十六(1900)秋,唐才常組織自立軍起義,樊錐曾參與其事。起義失敗后,間關走上海,與陳范等主辦《蘇報》。二十九年《蘇報》案發(fā)生,他避禍走日本,改名時中。初入成城學校,旋以體弱不適,改習法政。后在黃興、陳天華等影響下,傾向革命。三十年返國,參與華興會長沙起義。事敗后,改名誠亮,入南京軍校任教。稍后,應蔡鍔邀至廣西,入陸軍小學任教。三十一年冬,因病返湘。次年春逝世,年僅35歲。今人輯有《樊錐集》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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