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打假記
今年“3·15”,雙匯公司被曝使用瘦肉精豬肉的新聞,讓人瞠目結舌——如此著名的公司亦如此,更不敢想有些小作坊了。造假的事兒,可謂源遠流長,自從人類開始商品交易之后,造假售假就如影隨形。
著名的才子紀曉嵐記載了自己遭遇假貨的故事:一是假墨,紀曉嵐買當時大清名牌羅小華墨。這墨看上去“漆匣黯敝,真舊物也”,可是買回去一用,居然是泥摶的,染以黑色,還帶了一層白霜,利利索索地把紀曉嵐騙了。一是假蠟燭。紀曉嵐趕考,買了幾支蠟燭,回到寓所怎么也點不著,仔細一看,原來也是泥做的,外面涂了一層羊脂。他還甚至碰上了假鴨子——晚上買了一只,回去一看,竟然也是泥做的。這鴨子的肉已被吃盡,只剩下鴨頭、鴨脖子、鴨腳和一副完整的骨架。骨架里填上泥,外面糊上紙,染成烤鴨的顏色,再涂上油,燈下難分真假。更離奇的還有假鞋子——紀曉嵐家的奴仆趙平,曾以兩千錢買了一雙皮靴,很是得意。有一天下雨,趙平穿著皮靴出門,光著腳回來了。原來那靴子的腰是烏油高麗紙做的,揉出了皺紋,貌似皮子。靴子底則是破棉花黏糊的,再用布繃好。
遭遇假貨,總是件讓人不愉快的事。小則破財,大則丟命,因此,對于造假者,自古至今,人們都是深惡痛絕的。
清朝,安徽桐城人許奉恩在《蘭苕館外史》中記載,一個叫定遠的地方,春夏大旱,田間顆粒無收。到了六月中旬,終于下了雨,于是農民們思謀種蕎進行生產自救,但苦于沒有種子。制假售假者某甲“藏陳蕎甚多,慮顆癟色黯,不能出售,以甑蒸之,頓覺碩大光潤,大喜,遂榜其門曰:‘出賣蕎種’。于是爭往購求。蕎價翔貴,獲利千萬。”這用甑蒸了的種子,種到田里的結果可想而知,“由此饑餓以死者指不勝屈矣”。后來,賣假種子的某甲,受到了天譴:“無何,雷擊某甲死,釜底書‘蒸蕎誤人,粉身莫贖’八字?!边@當然是演義了,但可見時人對造假者的痛恨。
西漢文帝時有人名新恒平,是個造假高手。他偽造了玉杯和周鼎,企圖欺騙文帝而取得富貴。在玉杯上刻“人主延壽”,令人獻上。又誑稱周鼎亡在泗水中,現(xiàn)在黃河溢出,與泅水相通,望見東北汾陰有寶金之氣,可能是周鼎要出現(xiàn)吧。文帝于是派人在汾陰治廟,南面臨河,想祭祀后取鼎。后鼎出汾陰,文帝大喜。其實,是新恒平埋鼎汾陰。此人可奉為贗品制作的祖師爺。他下場很慘——被揭穿后,新恒平因造假被文帝夷滅三族。
敢騙皇帝的多,敢騙群眾的更多。對這些造假者,歷來處罰都很嚴厲。
在唐朝,《唐律疏議》上規(guī)定:一旦某種食物變質,已經讓人受害,那么所有者必須立刻焚燒,否則要被杖打90下。如果不毀掉有害食品,反而送人甚至出售,致人生病,食品所有者要被判處徒刑一年。如果這種食品致人死亡,食品所有者則要被判處絞刑。別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吃了本應被焚燒但未被焚燒的有害食品造成死亡,食品的所有者也要按過失殺人來處罰。
到了宋朝,商品經濟大繁榮,投機分子常常使用“雞塞沙,鵝、羊吹氣,魚肉注水”之類的伎倆牟取利潤。為了加強管理,宋代官府讓各類商人組成行會,商鋪、手工業(yè)和其他服務性行業(yè)的相關人員必須加入行會,并按行業(yè)登記在冊,否則就不能從事該行業(yè)的經營。商品的質量也由各個行會把關,行會首領負責評定商品的成色和價格,充當本行會成員的擔保人。行會把關之外,法律也繼承了唐律的規(guī)定,對腐敗變質食品的銷售者給予嚴懲。
但是打假這事兒,往往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尤其是到了現(xiàn)在,造假手段層出不窮,底線被一次次突破,人們缺乏安全感。在剛剛閉幕的全國兩會上,食品安全也是國人當前最關心的焦點話題之一。古往今來的經驗都在表明:靠商人的道德自律是遠遠不夠的。打假還得繼續(xù),需要更強的力度,更新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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