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夫報仇的梁氏
有個人,名叫戴十,也不知道他的身世,只知道戰(zhàn)亂之后,他居住在洛陽東南的左家莊,以給人做幫工為生。癸卯那年的秋天,八月份,一個官宦人家的門房在豆田里放馬,把莊稼都踩壞了,戴十就把馬趕了出去。這門房發(fā)起怒來,用馬鞭子亂抽戴十,竟然把他打死了。
戴十的妻子姓梁,抬著尸體到營里去上訴。這門房是權貴人家的家奴,主人很倚重他,就用兩頭牛、一捧銀子,去向梁氏賠罪,并且對她說:"你丈夫死了,這也是天命。你的兩個孩子都還小呢,拿了這些錢,可以養(yǎng)活一家人。即使把害死你丈夫的人殺了,對你死去的丈夫又有什么好處呢?"梁氏說:"我丈夫什么過錯都沒有,就被打死了,這怎么能說是錢不錢的事?只要這奴才償了命,我們母子就是要飯,也心甘情愿!"眾人見說服不了她,就對梁氏說:"你難道還想親自殺了這個人不成?"梁氏說:"有什么不敢的!"說著拿起刀,就要動手。大家都有點怕這個女子,也恨那個殺人犯,就下令立即處死,把他殺了。
梁氏真是一個勇敢的女子!她不僅不害怕有權有勢的人,還堅決拒絕了他們的收買。因為金錢買下的,是那個惡人的命,他留在世上,很可能還要橫行霸道,干傷天害理的事。梁氏在金錢面前表現(xiàn)出來的氣節(jié),真是叫人感佩!
這個故事出自金代文人元好問寫的《續(xù)夷堅志》,原文是這樣的:
戴十不知何許人,亂后,居洛陽東南左家莊,以傭為業(yè)。癸卯秋八月,一通事牧馬豆田中,戴逐出之。通事怒,以馬策亂捶而死。妻梁氏,舁尸詣營中訴之。通事乃貴家奴,主人所倚。因以牛二頭、白金一笏,就梁贖罪,且說之曰:"汝夫死,亦天命。兩子皆幼,得錢可以自養(yǎng)。就令殺此人,于死者何益?"梁氏曰:"吾夫無罪而死,豈可言利?但得此奴償死,我母子乞食,亦甘分!"眾不可奪,謂梁氏曰:"汝寧欲自殺此人耶?"梁氏曰:"有何不敢!"因取刀,欲自斫之。眾懼此婦,憤恨通事,下令即死,乃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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