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多思
2021-07-14
寫XX省XX縣即可
籍貫,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貫一般從父,個別從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來的籍貫。
參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號文件,公民的籍貫應(yīng)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yīng)落常住戶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后,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
填寫籍貫時,具體到縣(市)即可,不需要更細(xì)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 區(qū)/縣。
擴(kuò)展資料:
籍貫,是祖居地或原籍。 詳細(xì)指的是祖籍地,是一個家族族群的某一時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長久居住地 ,詳細(xì)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一些已經(jīng)離開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經(jīng)離開了家鄉(xiāng)的人,他們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鄉(xiāng)(即祖籍)來作為自己籍貫。
原籍指的是某人遷徙到某地前的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