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
軍銜
軍官通常分為尉官、校官以及將官三級,從低到高包含準尉(介于士官與軍官之間)、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少將、中將、二級上將以及一級上將。部分國家還設有特級上將、準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等部分國家稱為大校)或大尉(如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軍銜。一部分國家非常時期在將官之上還設有元帥(美國及利比里亞稱為五星上將),甚至大元帥(專門授予國家元首或最高軍事長官等一國軍隊最高統(tǒng)帥)等最高級軍官軍銜。
軍官的任用多半需要依軍銜,實際運用上,可以用較低軍銜的人員擔任高階職務,稱為“占缺”。如一般情況,連長編制是由上尉或少校擔任,但是中尉可以“占缺”擔任連長。
執(zhí)掌
軍官在部隊中,具有領導和管理的責任,軍官負責戰(zhàn)略的制定與決策,以及命令的傳達,相當于企業(yè)里的中高階主管;而士官則較偏重在如何讓戰(zhàn)略落實,命令如何執(zhí)行,相當于企業(yè)里的低階干部。簡單來說,軍官是決策者;士官士兵是執(zhí)行者。
在職權上,士官士兵需要服從軍官的領導,但是在基層連隊上,為防止軍官在地方待過久導致控制軍隊,形成地方上的軍閥割據(jù),因此大多會采取輪調(diào)的制度,每兩到三年輪調(diào)一次,而士官則無此制度,較熟悉地方上連隊運作,因此大多數(shù)軍官在領導連隊上仍須與當?shù)厥抗傧嗷ズ献?,才能妥善使連隊正常運行,也因此有發(fā)生過菜鳥少尉排長遭到老鳥上士班長或士官長欺負的情形。
特殊情況
一般現(xiàn)代國家,軍官的任命分為三大體系,軍校畢業(yè)生,外面大專學院招募及士官向上升遷得來。
但在某些有義務役兵役制度的國家,會擇優(yōu)準許義務役軍人成為軍官,但多半只能擔任最低層的少尉。如臺灣有預官考試,招考大學(學士)以上學歷的役男,如被錄取為預備軍官者,在受訓結束后,授予少尉軍官階級。
大致上日語沒有“軍官”一詞,稱軍官為士官,俗稱“將?!薄,F(xiàn)代漢語語境的“士官”階級在日本則稱為“下士官”,包含軍曹及曹長等職務。而在日本自衛(wèi)隊中,相當于軍官的名詞為“干部自衛(wèi)官”或“干部”,包含將官、佐官及尉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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