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干
生平
元干在太和九年(485年)封河南王,加衛(wèi)大將軍,除侍中、中都大官。尋授車騎將軍、左光祿大夫,領(lǐng)吏部尚書。生母韓貴人薨時,孝文帝念及元干孤稚,所以禮葬太妃韓氏,派遣侍御史假節(jié)監(jiān)督料理喪事,贈彩八百匹,御駕前往喪禮臨哭。元干拜使持節(jié)、都督南豫郢東荊三州諸軍事、征南大將軍、開府、豫州刺史。
太和十八年(494年)后來孝文帝御駕南伐齊,以元干為使持節(jié)、車騎大將軍、都督關(guān)右諸軍事,給銅虎符十,別賜詩書。孝文帝篤愛諸弟,以元干總?cè)謩e道,向元干告誡及推薦司空穆亮、散騎常侍盧淵二人,要元干師事二人。剛巧齊武帝蕭賾死,遂班師。
遷都至洛陽后,改封趙郡王,除都督冀定瀛三州諸軍事、征東大將軍、冀州刺史,開府如故,賜雜物五百段,又秘密賜黃金十斤。孝文帝親自餞行于近郊,對元干告誡他處理刑獄非常困難,應(yīng)自我勉勵。雖然元干是皇弟,應(yīng)當(dāng)聿修厥德,光崇有魏,深思遠圖,如臨深履薄。不要自恃親重,不務(wù)世政,違反國法。孝文帝下詔以李憑為長史,唐茂為司馬,盧尚之為咨議參軍以匡扶輔弼元干。而李憑等人諫諍,元干竟然不接納。州表斬盜馬之人,于刑律是過重,而尚書以元干初臨冀定瀛三州,放縱下屬而不奏劾。詔曰:“夫刑以節(jié)人,罪必?zé)o濫,故刑罰不中,民無措足。若必以威殺為良,則應(yīng)汎通眾牧。茍須有禁,何得不稽之正典?又律令條憲,無聽新君加戮之文;典禮舊章,不著始臨專威之美。尚書曲阿朕意,實傷皇度。干暗于治理,律外重刑,并可推聞?!?/span>
太和十九年(495年),孝文帝為元干與已故中散代郡穆明樂之女訂婚。
后轉(zhuǎn)為特進、司州牧。孝文帝車駕南討伐,命令元干都督中外諸軍事,給鼓吹一部,甲士三百人,出入殿門。元干貪淫而不遵守典法,御史中尉李彪即將糾劾他。剛巧遇元干于尚書下舍,因而屏退左右向元干告誡他有風(fēng)聞殿下不法,即欲起彈劾,恐損孝文帝委托之意旨,若元干肯改變以往陋習(xí),他可不言,但若不悛改便很快會事發(fā)。而元干悠然不以為意,李彪乃上表彈劾他。孝文帝知道后忿惋,下詔元干與北海王元詳,俱隨太子詣行在所。既至,元詳單獨得朝見孝文帝,元干卻不蒙引接。孝文帝密令左右觀察元干面色,知道他并無憂悔,乃親自數(shù)其過錯,杖打一百,免去所有官職,以王位還府第。
太和二十三年(499年)薨,終年三十一歲。給東園秘器、斂服十五稱,赗帛三千匹,謚“靈王”,陪葬長陵。
家庭
妻妾
河南穆氏,中散大夫穆明樂之女
趙氏,生元謐
南安譙氏,本州治中從事史、濟南郡太守譙釐頭之女,生元諶
子女
元諶,北魏驃騎大將軍、大司馬、趙郡孝懿王
元謐,北魏安南將軍、都官尚書、趙郡貞景王
元譚,北魏安西將軍、秦州刺史、城安貞惠侯
元讞,北魏左將軍、太中大夫、平鄉(xiāng)孝惠男
元譿,北魏直閣將軍、羽林監(ji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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